鉴于我国的性别正在逐年消失,各企事业单位和境外公司纷纷刊登以此趋势为核心创意的平面广告。以下两幅图片来自北京某跨国4A广告公司,请私下流传。


相关链接:北京计生委宣传办公室主任的博客
http://www.flypig.org/
由 to100:胸大胸小都能让人看得到 引用于 2006年06月19日 14:58贴两笑话
由 lovesunny210:贴两笑话 引用于 2006年06月19日 18:30有消息说,李宇春已经担任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形象代言人,形象广告已经出炉!如下:
由 NewB的贴图版:李宇春的俩广告 引用于 2006年06月22日 13:51
SF.
什么意思?没懂。
哈哈,慢慢琢磨。
由 flypig 发表于 2006年06月18日 23:15哈哈
由 sike 发表于 2006年06月18日 23:15哈哈哈!!! 我要笑死拉!!笑到撞到头!!~
由 PT 发表于 2006年06月18日 23:29无敌...
由 stane 发表于 2006年06月19日 00:47哇,在这找到了,难怪最近各大论坛都在帖这张生男生女都一样,
原来都是从你们记者这里流出去了啊,真绝.
没教养。
现在的中国男人越来越没风度。
不要求你lady first,对女性的基本尊重应该有的吧?
你就这么糟践跟你同龄的一个女孩?
人家与你无害,为何要这么嘲笑一个女孩子呢?
由 janebirkin 发表于 2006年06月19日 09:56最最不想非礼滴女艺人...
由 Chenta 发表于 2006年06月19日 10:48飞猪同志,我只想说你一句你这人特没劲.
你无耻下流
由 无耻 发表于 2006年06月19日 11:06自己開心了是好事,但前提是請不要以詆毀別人為代價
因為這樣的代價是你開心了,卻讓更多的人不開心
希望不要再轉載了
由 cici 发表于 2006年06月19日 11:21我的愤怒不在于三表、飞猪和平客谈到LYC,而是这些占有平媒的人,并没有意识到对女性的尊重,并没有认识到作为一个女性的特征应该是什么。我以为,他们这一类男性眼中的女性而言,平则男,丰则女,那他们心中的美女,极有可能就是万人迷韩红小姐。而换位思考,他们眼中的男性,估计是以举或不举来分的,举则男,不举则女,举而不坚是个问题,那就叫中性吧。
我不想去讨论关于这个可笑的所谓广告的创意背后极其深厚的中国人文背景,我只能抒发一下我作为一名中年怨妇对代表一批自认为眼光高人一筹的男人的同情心态-----改革开放和洋插队,还是没有使你们懂得对女性的尊重。你们从来就没有受过这样的教育,比如吃饭时先帮女士拉开椅子入座,比如和女士一起进门时先帮女士开门让女士先进,可能你们想洋为中用的是为女士脱下大衣?
如果你们认为你们的想法是对的,那么,请下一次有机会见到李宇春时,叫她为你们拉开椅子,帮你们先把门打开,请你们先进,甚至为你们脱下你们伟岸的大衣!如果你觉得你很坦然,或者周围的人都为你鼓掌,那么,我承认,您丫是对的。那么,您丫就有足够的理由把韩小姐娶回家吧。
对不起,我用GOOGLE怎么搜也没搜到你的小JJ,有没有啊?
由 路过 发表于 2006年06月19日 11:51最无耻的人莫过于你们这帮自以为是的人!你还是男人女人?
相比李宇春的大度、高尚,你们唯有拿这些来还击么?
不是粉丝,只是不想恶人太嚣张。祝你这辈子能走好。
长篇大论的哪个丫,你在这谈女权?人民群众确实是没有从李愚蠢身上看到一点女性的特征。即便它是个女地,任何有心志的成年人都会对这个娃娃抬不起兴趣,我们无法忍受一个二十大几受过“高等教育”的娃娃端庄地在衣着上扮酷,端庄地在行为上扮酷,端庄地在语言上扮酷。连人性都迷失了的人用不着谈权利~谢谢~
由 弹弓~ 发表于 2006年06月19日 12:40预祝你的女儿以后成为超级大波霸代言人
由 文文 发表于 2006年06月19日 12:48没教养的男人
由 路过 发表于 2006年06月19日 12:56最让人没有任何欲望的人..看到她就恶心,不男不女的家伙
由 春他爸 发表于 2006年06月19日 12:58“不喜欢一个人,绕着走那么难么?”这是在百度贴吧里的一个人曾经说过的话。与你共免。
由 路过 发表于 2006年06月19日 13:02“不喜欢一个人,绕着走那么难么?”这是在百度贴吧里的一个人曾经说过的话。与你共勉。
由 路过 发表于 2006年06月19日 13:04嗯!本人现场报道
2006年6月19日,在著名嘀王小峰博客和“反波”的两个主要成员作者的博客上惊现疑似侮辱歌手李宇春的图片,进而遭到了大批网友的强烈批评。
你不喜欢中性美,没人会说你什么,不过你挑个李宇春来说事,就不要怪其他人来骂你。
ps: 希望你以后的女儿长得不要太像你,不然被人骂贱人,也怪不了其他人,谁叫她是您女儿呢,有您这样的低素质的爸爸,她的什么样子我也能想象得出来了
psps: 现在大家终于明白为什么北京男人除了在国际上丢脸就没干其他事了,因为他们功夫都花在嘴上了
最开始是我用的这幅图作的啊!!!
哭了...
请你先用谷歌试试能不能搜到你的小JJ吧!精神阳痿的中国男人
哇啦...全是人身功击了...
人家不过就是在自己的博客上开个玩笑嘛,大家有必要这么上纲上线,火气这么大吗?大家若不喜欢,也可以走开啊~
严于律人,宽以待己的人实在是太多了,鄙视一下先~
报告博主!
我也没搜到你的小JJ
不是说多小都可以搜到吗
敢情你练葵花了??????
飞猪没JJ.对不起,偶真没搜到,google很多次了~需要用纳米放大镜吗?
由 飞猪没JJ 发表于 2006年06月19日 16:53这图真TMD爽
不过猪猪同学
你在BLOG里挂挂没啥意思
要来真的话想个办法弄给LYC看看
或者再弄些更劲爆的
把她弄哭了弄疯了甚至弄到她自杀
消失在大众眼前
那才解气
她这样的人就不应该出来丢中国人的脸
还有其他胸小的
你给我们通通弄疯她们!
猪猪
加油啊
娱乐圈奶霸独霸天下就靠你了
這一帖的回貼率高到個不行
很多人罵飛豬,是不是都很喜歡李宇春
其實我也蠻喜歡她的(那我也是女生),倒不是因為以她有他的氣質
只是覺得她的長相其實很清秀,打扮fashion,總體看來很舒服
不過,她現在是藝人了,做藝人就要面對各種現實,好的,不好的
現在kuso風很流行,對公眾人物的圖片之類的東西加工一下發到網路上面,這已經普遍到家了
不需要想太多的,李宇春如果也想這麼多的話,說不定真的會瘋掉
她以當下的形象出現在公眾面前之前,一定已經考慮過將會產生的後續效應了
楼上的
拜托
你在这里说LYC清秀,舒服
小心博主杀了你!
在博主看来LYC只能说不男不女,没胸
其他扯蛋!
中国的男人真叫人失望。你是不是嫌博客的点击率太少了,拿李宇春来赚取点击率的。对一个年纪比你小的女生,而她并没有做过什么伤害过你的事情,你怎么能这样重伤她,只能说你太下贱了,不要脸。
由 莫小鸢 发表于 2006年06月19日 18:17不知道什么时候,男艺人也能让我们品头论足一番他们的JJ大小?
听说博主生产于84年,预祝你以后找个波霸明星老婆再生产一个波霸明星女儿!
相信人们会对你的波霸老婆和波霸女儿赞不绝口,顶礼膜拜!
莫小鸢
____________
汗
LYC比她大了
再说
你不能这样说博主的
对于博主来说点击率算个屁
博主也绝对不是无耻的
只要碰到喜欢的明星肯定什么溢美之词都不会吝啬的
要怪就怪LYC碍人眼
别以为每个人都有义务对不顺眼的事人保持厚道
猪猪,我爱死你了,还以为我就宋祖德一个偶像呢,原来你们是同道中人啊,真喜欢你们.
由 爱飞猪 发表于 2006年06月19日 20:57哦,看来你喜欢MAN一点的,您觉得祖德哥行吗?还是改三表吧,我看他比祖德更MAN,适合你.
由 你都上树了 发表于 2006年06月19日 21:021. 楼上那些说人身攻击的,请问是谁先人身攻击一个女孩的呢?
2. flypig,从今天起我可以把你的blog链接删除了
真没想到看了你blog这么久,第一次留言,就是说这个.真是可惜.
由 dodo 发表于 2006年06月19日 22:14GOOGLE搜到这个没什么了不起
搜到漫画作者的小鸡鸡
那才叫----多小都能搜的到
相当壮观,一群认李宇春做亲妈的。
由 哈哈 发表于 2006年06月20日 04:07有点过了。。。我也不喜欢李雨春,但这么改照片实在有点不大礼貌。。。
由 from montreal 发表于 2006年06月20日 06:06请珍惜自己的猪皮
由 无名 发表于 2006年06月20日 09:01抄袭人家创意,不是个好孩子,相似的图片早就在网上流行了,孩子,诚实一点
由 又穷又酷 发表于 2006年06月20日 09:51http://bbs.hangzhou.com.cn/viewthread.php?tid=3011980&fpage=1&highlight=%BC%C6%BB%AE%C9%FA%D3%FD
这里就有,这个还算晚的
由 又穷又酷 发表于 2006年06月20日 09:55flypig这么多博帖中,也就这一篇转发有魄力。坚决转载,决不含糊。决不允许只准有人喜欢李宇春,不准他人批评李宇春。国外把总统都歪曲和搞笑得放进讽刺漫画里,李宇春她就不行吗?
由 fredyan 发表于 2006年06月20日 18:06sigh, flypig也真是可怜,在自己的blog上开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逗乐一下也要被围攻成这样。我觉得你还是该再谨慎些,自己朋友用msn传着看看也就是了,做媒体的你应该能预见到玉米笔迷会对这张图片有什么反应的吧。
当然,如果你已经考虑到了这些仍然决定贴出来,那么,无他,对你的勇气,坦荡,不虚伪迎合致敬。
由 william 发表于 2006年06月21日 13:19btw, 有没有什么好的英文播客可以推荐?最好是内容有趣又字正腔圆的——兼具休息加练听力之功 :)
谢过先~
由 william 发表于 2006年06月21日 13:24任何话题一旦成为禁忌,就成为被大众滥用的暴力。
只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玩笑罢了
你有喜欢的权利 也有不喜欢的权利
跑到这里来羞辱flypig等 就显得太没有基本的涵养了
lyc不会因为这张图片失去一个玉米
flypig也不会因为你们的漫骂失去任何东西
倒是大家应该反省一下自己的胸怀
什么是开放社会、健全品味的应有之义
太不尊重人了!这个小姑娘再怎么不好也不用这样吧!你还好意思贴上来。
由 路过 发表于 2006年06月21日 15:02倒是大家应该反省一下自己的胸怀
什么是开放社会、健全品味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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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胸怀?容忍别人肆无忌惮的开人玩笑的胸怀,这种玩笑你们要真觉得无伤大雅,那也是在亲朋好友之间吧,对一个不相干的人开这种玩笑,还贴出来,楼上说得对,这是缺乏对人基本的尊重。这种容忍的胸怀无论如何不能有。社会已经如此寡廉鲜耻,还叫我放开胸怀,创造开放社会?!
kao!她要是你妹妹你女儿呢?
由 tiyu 发表于 2006年06月21日 15:13玉米现在表现就是乌合之众的无聊表演,偏激、狭隘、易怒、猴急,然后象FG一样的乱咬……
由 乌拉草 发表于 2006年06月22日 10:14SB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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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猫彻头彻尾的反李宇春,你们这些二百五一样的傻女人按照自己的审美品味弄出了个妖怪,还要四处招摇生事,不许别人有一丝不满,这份自信是都把自己当奥尔布赖特还是赖斯了吧。
其实你们这群没有多少脑细胞的女人,平时打打毛衣生生孩子无聊惯了每人借一打手机投票也就算了,稍微懂两个字了就开始膜拜+装B,企图靠喷点口水玩弄天下男人的审美良知冲击人们群众心理防线,这就引起我的反感了,而我对李宇春的反感多半缘于你们这些分不清黑白和男女的贵恙们。
扯淡什么李宇春的演唱会,还爆满,还天后,你们干脆把她从台上拉下来填补自己虚弱的脑瓜子算了。一个只有卡拉OK水平的,唱着别人的歌,嘴里翻来覆去只有几句“每个XX都是有梦想的”,“我和你们一样都是由XX的女孩”的不男不女也就只能忽悠你们这样的脑贫血。
记住了,以后别在俺经常巡视的BLOG上龇牙咧嘴充母狮子,几板砖把你们拍成哈巴狗。
由 玉米专项治理委员会 发表于 2006年06月22日 12:02玉米的素质是比较低。这个是中国的国情。
由 sbyumi 发表于 2006年06月22日 21:10有些人似乎很不喜欢李宇春,但是不提李宇春他们又好像真的会死,黑也罢,假惺惺的伤仲永也罢,都是源自一颗肮脏的心和一个失败的现状。好比前两天,一个比烟花还寂寞的男人做伟大预言,说春春比烟花还短暂——就算春春明天不红了,这个烟花也烧了快一年了,而且绚烂到全世界都看得到。而该寂寞的烟花男人呢?他靠着炒作超女比赛把博克点击冲到了百万(这时候人家韩寒老徐早就千万了吧?),还牛烘烘的换了地盘,以为自己真有了粉丝,转眼点击还能上来——结果呢?呵呵。他曾经说自己再也不提超女,现在呢?呵呵。离开了超女这个话题,他连几个月的名气都保持不住,而鼎盛时期也无非是多一些超女粉丝为了看爆料点他的搏。他还厚着脸皮提韩寒,企图把自己和韩寒放在一个水平线上。只可惜无论是容貌,个性,粉丝,金钱还是点击率,韩寒都比他强太多。作为一个男人,他可以用胸脯尺寸评价女人。作为一个女人,我只用成功与否评价男人。
泥也是
太恶毒了。
由 男装品牌 发表于 2006年06月23日 18:17“生男生女都一样”这个公益广告好!老早就该出这样的公益广告了!!!
由 daisy 发表于 2006年06月26日 01:52其实这不算一种“诋毁”,这是一种肯定啊!中性就中性,难道玉米迷们不是因为她的中型和坦然才喜欢她的吗?
李真的是这个方面很好的代言人!她应该多做这个方面的公益广告!
由 daisy 发表于 2006年06月26日 01:58楼上的是混蛋~
由 lee 发表于 2006年06月27日 10:21太打击玉米了。
太打击那群怨妇和初中丑女了。
他们就指望着李宇春给一无是处的他们带来心理安慰呢。
争论了这么多,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统统说明一点就是大家都比较在意LYC的形象,很多人都是以自己的审美观点去衡量别人,这是自私心理的一种表现,让自己的审美思维强加与别人身上,我觉得很没有意思,因为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只要LYC自己喜欢就行,我不觉得LYC的造型有多好,但有点独特,虽然我的想法并不一定正确,因为我不是LYC本人,所以我劝各位朋友,喜欢还是不喜欢的,都尽量留点口德,虽然这是在网上,也要注意一下下自己的形象,别让自己为了别人而成了网上的悍夫和泼妇,我们常教育学生文明上网,相信我们成年人应给孩子做个榜样!有那么多争论别人形象的时间,还不如做一下你最近手头需要做的事,或看一本书也好,把别人的美和丑放在心里,默默在心里衡量,不要轻言,这就是捍卫了自己和别人的尊严,毕竟因为自己过激的言论让自己在上面被人骂了,心理不是一种好滋味!循环往复就更不好了!
由 snake85041 发表于 2006年07月25日 11:01只要生了就是好的
由 ALfei 发表于 2006年12月09日 03:24怎么找也找不到地址
由 一二 发表于 2006年12月10日 13:12引用:“不喜欢一个人,绕着走那么难么?”大家何必动怒 不喜欢博主,闪了就是,不过是饭后谈资而已
由 了无罪 发表于 2006年12月13日 11:09看以上帖子的都是傻比,谁他妈请你来的,还看呢!
由 无所好 发表于 2007年03月09日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