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9日

流水  [ 分类:随笔 Diary ]

吃过晚饭,回到座位上。手机忽然闪出久未显现的外地号码,大学室友在深圳市区的一辆出租车里问候道:最近杳无音信,会嫦娥去了?

东拉西扯了几句,才发现自己早已与世隔绝。知道嘛,那个谁终于初恋了。和谁啊?我们那届中文系的,你竟然不知道!根本没听说啊就。还有,那个谁订婚了。和谁啊?还原来那个。有没有搞错,这么快……你干嘛呢在?刚下班,打车回家,你在哪鬼混?加班还在。啊……你不在报社干活了吗?

时光如流水。去年夏天散伙饭时还在唏嘘着有空常聚聚的我们,现在大约已经酝酿出了毕业十载再相逢时的隔阂。临走时匆匆忙忙建立的QQ群、Google小组、BBS版面等等等等,现在已经成了鸟不生蛋的荒地。

上周五,有大学同学打电话来,说是周末南开金融大聚会。多少人?大概几百。这么多人啊,我看看吧,估计没空。漫无边际地寒暄了几句之后,我们挂断电话。我不知道去了之后有什么事情可做,干脆不顾对方的盛情难却当即谢绝了邀请。身处这种假装脸熟扎堆交换名片的场合,大概不会比大公司新闻发布会之后面面相觑的工作餐有趣多少。

年初,那位现在已经初恋了的大学同学来北京,几个人在金融街附近找了个地方吃饭。各位的酒量如故,只是觥筹交错间已经没了天南街小路上的无话不说。我说自己做了一年半记者已经完全喝不动了,看着他们继续用争夺大客户的架势比试谁能把谁先放倒,谁要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在2005年夏天选择媒体作为职业起点之后,我就想到了今天的样子。当老同学偶尔问我是否还供职于“21世纪经济观察报”的时候,我也已经对《货币战争》里那些曾经听过背过写过考过的名词感到全然陌生了。

变化的速度真是令人措手不及。像我这种曾经天天自然醒的懒散分子,竟也欣然接受了朝九晚九连续奋战的状态,对新环境的所有抵触情绪在短时间内被高密度的工作冲得烟消云散。这个180度的转变花了多长时间?自己都觉得吃惊。

看来,那年六月在毕业典礼上高呼着“我要改变全世界”的家伙们,还是在悄无声息间统统变成了世界的一部分。

由 flypig 发表于 22:51 | 评论 (19) | 引用 (0)

2007年10月13日

推荐新剧《Pushing Daisies》  [ 分类:随笔 Diary ]

Pushing Daisies

看看现在的美国荧屏正由哪些内容占据:被连环肢解和政治阴谋困扰着的基因变异人群、在手术室里大搞多角恋情的主治医师和实习生、因为不伦之恋和尔虞我诈而夫妻反目的中产阶级小镇、还有充斥着恋童癖和瘾君子的监狱共和国……由此可知,我们欣赏趣味的大致走向。

在这种情况下推出《Pushing Daisies》(国内似乎没有看到统一的中文译名,片名可能是来自俗语“push up daisies”吧),ABC的独到眼光自然而然地得到了剧评家们的首肯。用《华尔街日报》的标题来给此剧定性,两个字,“童话”(Fairy Tale)。当然,标题里还有一个形容词“grim”。这样说的原因是,剧里有些关于“灵魂附体”的剧情,绝对不适合小朋友在睡前观赏。

这个剧集从包装来看确实有“童话”的意思:画面色彩的鲜艳程度与《查理的巧克力工厂》相仿,镜头语言中也加入了许多儿童电影式的蒙太奇;每一集中贯穿始终的画外音(童话当然少不了这个)来自 Jim Dale,《哈利波特》系列有声读物就来自他的金嗓;虽然主线绕着死亡展开,但是与同样来自编剧 Bryan Fuller 的《死神有约》(Dead Like Me)相似,这个本该沉重的话题被进行了黑色幽默的处理。

《Pushing Daisies》的主角是一位名叫Ned的帅哥,他的特异功能机理听起来有点像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大守则:首先,碰到了死去的生命体——小狗、草莓、人——这个生命就会立刻起死回生;其次,再碰到这个生命体一次,对方就会死去,永远地死去而不可复活;第三,如果他在一分钟之内不让复活的生命体死去,就会有一个被随机选中的生命体为此离开人间。

终于有一天,Ned在电视上看到了初恋女友在游艇上遭遇意外的消息。于是,他赶到停尸间,把姑娘拉回到了人间。可是呢,天不遂人愿,他俩也同时失去了进行任何肢体触碰的可能性。不要怪我剧透,这只是第一集的开始部分,并不影响各位的观赏乐趣。

我第一次听说《Pushing Daisies》是通过《TIME》9月13日的秋季艺术预览专题,第二次看到这个剧名是发现它被《TV Guide》杂志誉为“ABC台的下一部《Lost》”。《Lost》在最近被《TIME》评选为“改变了电视的17部剧集”之一,这样的称赞可以说是相当有分量。此后,这个剧名的出镜率就越来越高,看ABC上个月的节目,你会发现该台对这部剧集投入了多大的宣传力度。

奇怪的是,在国内,似乎美剧小组们并不青睐这部剧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ABC不幸地把《Pushing Daisies》安排在了周三晚间播出。这一季新剧里的“大片”似乎都被安排到了周三,比如科幻片《Bionic Woman》、格蕾衍生剧《Private Practice》、青春片《Gossip Girl》和警察故事《Life》——这些看起来,应该都比成人童话要更讨好观众。

* 补充一句,此剧适合年轻情侣共同观赏,算是眼下美剧里最浪漫最纯情的一出。

由 flypig 发表于 16:15 | 评论 (23) | 引用 (0)

2007年10月12日

老牌媒体的网络理想  [ 分类:阅读 Reading ]

“值得付印的新闻” (All The News That's Fit To Print) 是《纽约时报》在1896年被欧齐-苏贝格 (Ochs-Sulzberger) 家族收购之后提出的口号,被印在每期报纸的左上角,并沿用至今。这句话被认为代表了欧齐-苏贝格家族的纸媒理念:“一家独立的报纸,无所畏惧,不受外界影响,为公众利益无私奉献。”

New York Times' Motto

上午,方军在Newsweek的首页上看到了下面这个《纽约时报》的网页广告。看起来,俨然是他们在新媒体时代的宣言:“All the news that's fit to.... print, stream, blog, digitize, archive, broadcast, debate, e-mail, remix, critique, feed, ..., click.” (全屏观看)

“New York Times”几个字和“feed”放在一起,去年《经济学人》提出的“内容为王”概念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传统媒体在内容制造上的优势仍然远胜于网站。《纽约时报》曾经是“将精选内容藏在付费高墙背后”的老顽固,不过当它充分吸收互联网媒体的技术手段之后,内部的整合会是个很快的过程。

此前,《时代》周刊用了半年时间已经给公众展示了这个改变可以有多迅速。从年初致读者的一封信到今天,《TIME》和Time.com这两个品牌之间已经实现了非常紧密的互动——在“10 Questions”系列互动、“ALL-TIME 100”系列汇整以及采编团队blog上都能见到成效。

而随着各种技术手段的不断加入,新旧媒介已经在《时代》传媒品牌中起到了同等的作用,而不再是谁依附于谁、谁该死掉谁该接班的关系。下面这张图虽然放在了页面的最下方,但是每次看到都会很兴奋:

Bottom of Time.com

ABC电视网的 video podcast 可以算是美国电视业进入新媒体的最佳范例。每次节目结尾,主持人都会说一句“anytime anywhere you want it”,听起来很像Google提出的“universal access to information”,只是跨新旧媒介的行进方向正好相反而已。也许在不久之后,关于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的争论就该偃旗息鼓了。他们已经融合为一体了,不是吗?

传统媒体的记者编辑去网站上班,虽然天天被些琐事拖住,但是,能够做出《纽约时报》网站(广告里所说的)这样的东西,才能算是在新平台上实现了过去的梦想吧?

由 flypig 发表于 10:03 | 评论 (8) | 引用 (0)

2007年10月06日

有关《Justice》  [ 分类:随笔 Diary ]

从三大电视网派出直升机转播三郡警方联合缉拿嫌犯的全过程,到举国上下守在荧幕前等待“世纪审判”的最终一锤,O.J.辛普森案简直像是一季长达474集的美剧。直到今天,当我们看到13年前的画面时仍然会为其戏剧性大呼过瘾——尼尔·波兹曼的“娱乐至死”用在此处再恰当不过。

关于辛普森案,有些词汇总在被反复地提及:陪审团制度、豪华律师阵容、伪证、种族主义……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大概就是“正义”。问起法学系毕业的朋友,绝大部分都说,这是一起关于“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间关系的最佳案例。1995年10月3日,辩护律师无懈可击的逻辑让前者战胜了后者——虽然在多数情况下两者间似乎不应是你死我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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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I Did It: Confessions of the Killer (PDF, English Version)

翻看资料,论点大都八九不离十:辛普森并非清白,但此案在审判程序上也做到了绝对的公正。因此,时任美国总统的比尔·克林顿得以有理由出面号召全美民众尊敬法庭的判决。而2007年9月出版的辛普森自传《如果是我干的》(If I Did It)加上了副标题——“凶手的自白”(Confessions of the Killer),也能从侧面应证公众脑中的最终看法。

十一长假,除了在办公室里加班,剩下的时间,就是断断续续地看了些2006年的美剧《金牌律师》(Justice)。这出关于法律的剧集来自《犯罪现场调查》(CSI)和《寻人密探组》(Without a Trace)的监制杰瑞·布鲁克海默(Jerry Bruckheimer),领衔主演是《泰坦尼克号》(抱歉我说这个电影只是让各位更快回忆起来此人)中的维克多·盖博(Victor Garber)

《金牌律师》的情节围绕洛杉矶附近的一个大牌律师事务所TNT&G展开。故事发生在洛杉矶,所以可想而知,这个阵容豪华的律师团队最擅长的就是替社交名媛和影视明星出庭抗辩。该剧每集一个案例,以犯罪现场作“cold open”,然后直接切入司法程序,在律师团队的带领下完成从投案到判决的全过程。直到一集即将结束时,才快速闪回案件的真相——可能与庭审判决吻合,也可能截然相反。

justice_tv_show.jpg
Justice (eMule Link)

《金牌律师》中的程序感被有意地放大,所有司法过程都用字幕进行了说明。因为,整部剧集的“中心思想”就是:辩方律师利用“程序正义”为被告获取最大的利益,将律师口中的“innocent”变成判决书上的“not guilty”(从利用媒体间接影响陪审团看法,到出庭作证时如何着装以赢得信任);而“实质正义”的实现与否则却永远无从知晓,即便是为犯罪嫌疑人洗清罪名的律师(正如辛普森的律师始终不愿意对外界回答“是否认为O.J.辛普森杀了他的妻子”这个问题一样,又如《律政狂鲨》中检方律师所说“Your job is to win. Justice is God's problem”)。

在片头部分,你会一遍又一遍听到这句台词:“如果你找对了律师,我们就拥有了世界上最好的司法体系。”如果说辛普森案是美国法律剧的现实版,那么《金牌律师》几乎就是辛普森案的戏剧还原。在剧集中观众会不时听到编剧团队对辛普森案的“致敬”台词,比如对辩方律师和鉴证专家李昌钰的提及。

之所以要推荐这部剧集,就是因为其对美国司法体系中两个“正义”概念的精彩刻画(片名“Justice”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在我上小学那阵子,电视里放的只有《杨乃武和小白菜》以及《包青天》之类的连续剧,其中弘扬的一个基本概念就是“实质正义至上”或者传说中的“明镜高悬”——不放过任何一个罪犯,也不冤枉任何一个无辜者。至于过程……反正让有罪之人最终被狗头崭砍死就是皆大欢喜。

这种国产电视剧看的多了,我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一种理念,那就是即便司法机关存在违反诉讼程序之举,但是被刑事追究之人确实就是罪犯(基本这些电视剧里也没有“嫌疑人”这个概念,反正镜头语言里都写满了“有罪推定”),死就一个字——该。所以我看《金牌律师》的时候,花了大概两集的工夫才能把人生观价值观给调整到了他们美国人的那套做法上面。

关于“程序正义”,《南方周末》上有过一篇文章,说的是透过《越狱》看美国的死刑:程序正义深入人心。但是和《金牌律师》比起来,《越狱》里的坐电椅情节对“程序正义”的描述就只能算是小小巫了。

* 顺带说一下,《金牌律师》只有一季,共计12集,由FOX台播出。被砍原因为收视率不理想。至于收视率为何不理想,原因不明。估计是因为这种对于“正义”的解读在美国人看来简直是见怪不怪,辛普森庭审都全球直播了,这个瞎编的电视剧估计也没啥意思了。可是我觉得《律政狂鲨》和《波士顿法律》也彼此彼此,不都还在接着拍嘛。

由 flypig 发表于 23:51 | 评论 (18) | 引用 (0)

2007年10月04日

我的办公桌  [ 分类:随笔 Diary ]

我的办公桌
2007年国庆加班留念 (可以来Flickr上看看桌面各部分注释)

过去在《经观》的时候,因为编辑记者不用坐班,办公桌和台式机基本都是公用的。所以在周一开选题会的时候,如果不带笔记本电脑,就只有坐沙发上看书聊天或者开完会就回家的份儿了。现在,在网站干活,每人有个小隔间,终于不用四处找椅子坐或者抱着笔记本却不知搁在哪里了。

但是,身边的各位各干各的活,虽然每天朝九晚五地待在一起,感情却不如报社同仁一周见一次更熟络。坐在三米开外的同事,用MSN联络反而比直接走过去面谈更自然。传说中的“饮水机效应”不过是无话可说的面面相觑,每天见面的“say hi”也统统忽略不计。耶~我终于在传说中的大——公——司——上班了!

由 flypig 发表于 00:15 | 评论 (30) | 引用 (0)